关于领取身份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6    点击:[154]

各学院:

    2011级新生的身份证已制作完毕,请通知2011级在学校入户并在户籍室照像办理新身份证的同学于12月27日至31日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领取身份证时需交旧证,不交旧证按遗失补办处理(公安机关规定),补交20元。

户口迁入学校但没到户籍室照相的同学不来领取。

在户籍室照像办身份证的教职工及家属也在规定时间内来户籍室领取身份证,并请相互转告。

领取时间:2011年12月27至31日(上班时间)。

领取地点:保卫处户籍室(四教一楼即4B113)。

领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自己安排时间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