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对待校园流浪狗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12-10    点击:[15865]


全体师生:

近期,我们注意到校园内出现了流浪狗的身影,它们或在角落里徘徊,或穿梭于人群之中,引发了师生们的关注与讨论。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特此发布流浪狗治理温馨提示,望大家共同遵守与执行:

一、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流浪狗在校园内的出现,对师生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一方面,流浪狗可能因饥饿、恐惧或护食等本能反应,对师生发起攻击,导致人员受伤。另一方面,流浪狗因长期处于野生状态,未接种必要的疫苗,可能携带多种病毒或细菌,如狂犬病、弓形虫病等,对师生的健康造成威胁。此外,流浪狗在校园内的自由活动,还可能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师生的学习和生活。

二、法律责任务必明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249 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特别提醒,若个别师生长期、固定投喂流浪狗,易被认定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此后流浪狗引发伤人、破坏财物等问题,投喂者将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三、正确救助途径告知

学校理解部分师生关爱动物的善意,若想为流浪狗提供帮助,切勿私自投喂。建议拨打以下专业救助电话:

- 成都市双流区爱之家动物救助中心:1388009384513668156069

- 四川省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15228859790

- 新繁叶大姐流浪动物救助站:15281828349

同时,若大家在校园内遭遇流浪狗伤人、狂吠扰民等紧急情况,或发现违规遛犬行为,还可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求助:

-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违规犬只与不文明养犬行为,遇紧急状况可拨打 110

- 城管部门:监管公共区域犬只卫生问题,发现犬只排泄物未清理等情况,拨打 12319

- 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犬只免疫工作,有相关疑问可致电 12316

- 卫生健康部门:聚焦犬伤门诊建设与救治情况,咨询犬伤处置事宜可打 12320

针对校内流浪狗问题,保卫部一直在行动。一方面安排专人加大校园巡逻频次,另一方面联合本地动物收容机构、救助组织,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后续保卫部还会持续完善校园安保设施,增设防护栏、警示标志,防流浪狗闯入。

校园安全关乎你我,望全体师生积极配合,遵守规定,携手共创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如有疑问和困难,可联系学校保卫处,电话:87720110


西华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12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