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发布时间:2016-06-02    点击:[2070]

  

  

1、户口迁移原则:按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全日制高等学校新生户口按照自愿迁移的原则。

2、迁移户口流程: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户口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一张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保卫处新生接待点办理入户手续。

3、户籍迁移地址:①到郫都校区就读的学生户口迁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②到彭州校区就读的学生户口迁移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需应在新生报到时办理入户手续。

2、办理了户口迁移,需在入学时将《户口迁移证》及时交到学校保卫处入户切记:不能将《户口迁移证》放在身上不交造成未能及时入户,导致没有户口给本人造成不便的情况发生。

3、办理了《户口迁移证》需在来校途中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以免给你增加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