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110报警电话
028-87720110
发布时间:2021-12-02 点击:[107]
1.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提出政审申请;
2.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情况,出具学生表现证明并签字;
3.由班主任请示学院领导同意加盖公章后,将证明材料交学生保管;
4.学生本人持学院出具的证明到保卫处调研科,经审核后,由调研科出具保卫处的政审或无犯罪记录证明。